眼看就要過年,等待喬遷的市民張女士卻為“爛尾”裝修工程皺緊了眉頭。l2月11日,她通過熟人介紹找到某裝修公司劉某,雙方約定價值11萬的裝修工程,張女士先支付了5.5萬元用于購買裝修材料等,尾款在裝修結束驗收合格后結清。
雙方簽字后,張女士1 6日按照合同約定向劉某支付5萬元用于購買板材、瓷磚等裝修材料。21日,她又按裝修公司要求,把5000元給劉某送去。可25日下午,張女士吃驚地發現,除去堆放的一堆價值幾千元的各種裝修材料外,房間里空無一人。張女士當即給劉某撥打電話,發現對方的電話已經設置為限制呼入。
卷款逃跑
東莞企石裝修公司據統計,年底是家裝事故的高發期,其中不乏類似張女士遇到的消費者裝修款被卷問題。這主要和有的裝修公司規模偏小,管理混亂,抗風險能力薄弱有關。裝修公司在年底一般也要與生產商、銷售商結算建材款項,而且還要支付施工單位的工程款和工人工資,在資金壓力很大的情況下,最容易出現攜款消失的現象。
因此,對于裝修公司在年底一再索要“隔年賬”的問題,消費者首先要給予充分體諒,但同時也要提高警惕,消費者一定要抽出時間對裝修賬目仔細核對后進行核算。在結賬時還不能忘記到工地上對所施工項目進行嚴格驗收,爭取將風險降至最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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